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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埋下“祸根” 南京一男子被骗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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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20: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租来店面准备装修开张,却突然收到法院判决书?原来男子伪造公章骗了房东和租客。南京秦淮警方今天(11月19日)对外发布了这样一起诈骗案情。

11月9日上午,市民白先生走进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鹭洲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租赁的房屋被人诈骗了,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随即向其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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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白先生介绍,2019年4月,他想做旅行社生意,就开始寻觅周围的店面。没多久,白先生了解到在钞库街附近有一个房屋打算出租,就去了解了一下。

出租人宁某称这间门面房也是他租来的,但是租约还有七年,同时大房东也同意转租给白先生,因此让白先生放心使用。

有了对方这番话,白先生很快和宁某签订了协议,表示宁某同意把房屋转租给白先生,并现场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紧接着,白先生把剩余的转让费和租金共326万元转给对方后,便开始进场装修旅行社了。

就在白先生一步步收拾后准备开张的时候,今年8月份,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白先生一头雾水,赶紧跟宁某联系,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原来,当时宁某谎称房屋还有七年的使用权,而实际上只有一年的使用权,随后又和大房东沟通过才得知,大房东对于宁某将房屋转租给白先生一事并不知情,并且当时签订的转租协议上的公章也是假的,宁某把大房东和白先生两人都骗了。

事情发生后,宁某称自己现在没有钱了,愿意先给白先生打张借条,五年内一定还清所有钱,但是白先生并不同意,等再联系宁某时,对方就不接电话了。没有办法,白先生只好来到派出所报了警。

目前,秦淮警方已经对此案立案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警方提醒:市民要时刻保持警惕,租房最好通过官方平台,切莫脱离第三方平台私下交易;在实际租房时,市民要多留意“中介”或“房东”身份信息,谨慎验证相关房产证明与身份证明,以免上当受骗。另外,请务必保存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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