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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有气死我了!许幻山什么时候才能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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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20: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顾佳离婚了吗?
这是无数观众等待了一夏的终极问题。
18天,100多个热搜,36亿播放量。
如果说《三十而已》这部热播剧有什么缺憾的话,那就是它欠了大家一个期望中大结局。



〓 一整套“有言有语”看得让人想扔电视
林有有这个形象,气人程度远超过去所有的荧幕小三,已然成为了全民公敌。
而最终的大结局是,顾佳替许幻山还债,林有有全身而退——就连她离开上海的机票,都是顾佳出钱买的。
对此,编剧回应称:
“林有有是丧失了所有尊严离开的。”
尊严?如果她真的看重尊严,一开始就不会选择介入别人的家庭吧?
我们太希望看到一个能解气的结局了,恨不能亲身上阵,手撕出轨男,脚踏绿茶小三。
虽然过往的都市剧也往往离不开出轨狗血撕小三,但是他们一般会比较照顾观众情绪,配上一个渣男净身出户这样大快人心的剧情。



人民群众内心都有一个最朴素的期待:让有心算计的小三竹篮打水一场空,让渣男得到没有好下场。背叛婚姻,背叛家庭的人,都该受到惩罚。
现实已经充满很多无奈了,看电视剧不就是为了爽一把吗?
遗憾的是,失望之余,我们也要承认,正是《三十而已》这样温吞的结局,才更接近现实。
今天,我们就来回顾一下,那些年,爽剧对我们造成过的误导。
至少,掌握一些法律知识点很重要。这样才能没事不惹事,事来也不怕事。


过错方净身出户?
对不起,不存在的。
首先,最值得科普的一点就是,法律上根本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
在现实生活中,除非对方自愿,放弃财产,主动选择净身出户。
最知名的现实例子就是马蓉和王宝强。当年马蓉出轨,人神共愤,但是依旧不影响离婚的时候,她还是可以合法地参与财产分割。虽然法院在判决时对王宝强方有所倾斜,但夫妻近2亿的共同财产中,马蓉还是分到了近1亿……



在法律上,出轨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出轨方违背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
根据婚姻法46条,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存在重大过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此前46条规定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家暴、重婚、虐待等行为,民法典颁布以后,多了兜底条款,出轨也可以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离婚补偿金的标准要根据过错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评定。遗憾的是,即使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现实的判例中常见的金额也就是5-20万,远低于房子、公司等公共财产分割的币值。



〓 好在,随着2020年新《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未来的离婚财产分割,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会进一步向无过错方倾斜。而且,出轨方还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难上加难的是,要论证对方出轨,在离婚官司里也是颇不容易。
假设林品如没有选择曲折复仇,而是在当下就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她要格外小心证据的合法性
例如:如果林品如是偷偷去艾莉家安装了摄像头、监听器,偷拍偷录,就明显侵犯了艾莉的隐私权,属于非法证据,无法采用。
但如果品如在自己家中卧室安装监控摄像头,拍下了洪世贤和艾丽亲密的视频,那么证据是合法有效的,在自己家里安装监控摄像头合理合法。      




采集证据的手段也得符合合法性
假若品如偷拿艾莉的手机,从中发现了出轨视频,那就是非法证据——因为偷窃本身是非法行为。
千辛万苦采集的证据,一个不慎很可能根本无法使用,还会被反告侵权,那怎么办呢?
法考知名老师戴鹏早就为我们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 不过视频里,戴鹏老师也补充了,这是开玩笑的……并没有现实操作的可能性


当有钱的小三?也许赔了夫人又折兵
电视剧里的小三敢拿着车房和爱,到原配面前嚣张炫耀。



〓 选择炫耀共同的回忆,属于诛心了
在现实中,这种打脸原配的炫耀根本很难存在,再嚣张的小三也只敢躲着做人。

因为,原配有太多办法让小三阻拦打水一场空。
要知道对于小三,原配是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财产,对老公赠与小三的房车钱进行追回。
例如电视剧里,顾佳可以依法要求小三林有有退还渣男给她的租房钱。



〓 也可以选择不请的!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体面
现实中丈夫赠与小三的钱、房、车,都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追回。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对小三的赠与行为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
否则属于无效赠予,所以小三林有有必须返还,而且是全部返还。
而现实中,对于这个条例运用的最有名的案例,就不得不提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和小三空姐的诉讼事件。
郎教授在和小三空姐女友分手后,想追回自己给对方买的房和车,把对方告上法庭。
郎教授找到前妻,以前妻的名义起诉,起诉郎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以房子车子是两人婚内的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小三空姐返还购房款,并获胜。
知法懂法的郎教授,后续还用法律对自己曾经的旧爱小三倒打一耙,也成就了“白睡小三,倒赚900万”非著名事件。




嫁给有钱人就能阶级跃迁?
也美梦
关于灰姑娘嫁入豪门的爱情影视剧一直都是永恒的母题。
但对不起,“你哭着对我说,电视剧里都是骗人的”才是现实。
在现实中,嫁入豪门绝对不是一步登天,逆天改命的好事。



〓 但是梁正贤和赵静语这样的“不婚主义”也很耐人寻味
豪门的婚姻里,爱情并不是首要考虑因素。
对于财产的保护,大多数有钱人算计的明明白白。
嫁给钻石王老五的贾静雯,一度是嫁进豪门的典范,为了离婚反而倒赔进去自己名下在上海房产的一半产权。
离婚时,“豪门”前夫孙志浩竟主张贾静雯有1亿元以上财产,要求分配其中2600万台币,判决最后前夫没有要钱,要了房产。
反观“豪门”前夫,坐拥的一切都是婚前财产,能算进夫妻共同财产就只有自称的3.5万元月薪。



而京东总裁刘强东先生,更是此中翘楚。
他别出心裁地给自己制定了为期十年的“1元年薪”计划——还是在领证前一天公布的。刘强东提前预支了自己10年的工资和奖金,总价值约为26.5亿元,而未来10年的收入为10元。
也就是说,如果刘强东此间与奶茶妹妹离婚,那么奶茶妹妹将分得共同财产5元。




婚前协议到底有没有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新时代的年轻人,开始更重视婚前的承诺与保证。
这一点,电视剧也拍给我们看了。



有时候还别出心裁地设计“假结婚”的情节。但是随着情愫暗生,最终,所谓的婚前协议被打破。
但事实上,很多婚前协议是没有任何保障效力的。
婚前协议约定:“假结婚”不发生性关系?
条约本身不符合一般性社会道德,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违背一方意愿的性行为,为婚内强奸,而在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通常很难认定。



婚前协议约定:先提离婚者净身出户,剥夺孩子抚养权?
条约本身侵犯了对方的“离婚自由”,不受法律保护。
婚前协议约定:出轨方过错方净身出户,剥夺孩子抚养权?
首先,以出轨为前提的约定超出了婚前协议的内容,是夫妻忠诚协议。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应,要看具体条款内容,通常情况下,净身出户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其次,不论以什么为前提,孩子抚养权最终还是会以子女的成长需要最大利益为优先,然后再考虑离婚时的双方意愿。
实际上,真正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有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约定的婚前财产协议。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家务谁做碗谁洗、性生活一周三次还是半年一次、孩子是快乐教育还是鸡血名校。这些根本不是法律会去强制规定和保障的内容。不如夫妻俩婚前好好沟通、婚后相互包容。
婚姻说到底,还是要靠互相的体谅与好好经营。
“爱我就别想太多”,这样的随性豁达,终究只存在在电视剧里。



希望本文科普的这些知识点,大家都用不上。

来源 |  凤凰WEEKLY    作者丨 闫如意 夏二


晚上酒喝多了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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